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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价值澄清、现实考察和优化路径[2023/09/18]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价值澄清、现实考察和优化路径

  作者:柳远娇,韦 卫   

摘 要:专业设置实质是高职院校培育人才的逻辑起点。但当前对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价值认识上存在偏差,在同步发展还是适度超前、适应发展还是引领发展、专业导向还是市场导向的问题上认识不清。在澄清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实践向度的考察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政策诉求不明、内生力不足、评价机制不全、平台建设不力等现实问题。由此提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路径是: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注重培育内生力、打造产教融合平台以及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和容错机制。

关键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区域产业结构

一、 问题提出

高职教育因其独特的类型特征,将育人、产业和社会紧密联系起来,逐步演变成了一个动态适应性系统。专业设置作为连接学校与社会的纽带,是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工作。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要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这一系列要求不仅明确高职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也明确高职教育是最贴近区域经济的一种办学类型,必须以就业为导向,将“区域人才需求”作为办学支点,使高职教育发展对应于区域产业结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是由专业知识、技能和健康状况组成,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尤为关键的是高职院校通过专业设置,培育高技能人力资本,实现行业产业的创新能力提升。进入后疫情时代,跨国贸易复苏疲软,这就要求我国立足国内需求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技术技能水平,强化创新,通过自身发展来解决“卡脖子”难题。高职院校需主动回应时代需求,从专业设置到人才培养,担负时代大任。

近二十年来,学界关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研究颇多,主要涉及专业设置依据、专业设置现状与问题、专业设置改进策略等主题。一是专业设置依据,李永久对英、德、法、美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专业设置必须考虑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职业的需要、与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和利用现有一切资源开发专业。李艳娥等强调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和区域产业结构相匹配是高职院校的必然选择,这是高职院校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也是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一种表现,专业结构是职业教育和经济相互成就的关键,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化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前提和依据。二是专业设置现状与问题,学界主要从专业建设理念、专业特色和竞争力、专业与产业联系等几个方面研究,如张海峰指出职业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发挥、办学模式趋同等问题。刘林山认为产教之间存在需求点不同频,对接路径不对应,对接成效评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此外,还有以所在区域产业状况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状况为个案进行的实证研究。邹德智等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来探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适应性,发现专业设置和重点产业对接不上。陈春梅等以福州、厦门、泉州三地来探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问题,指出专业设置同质化、专业设置不适应产业结构发展、专业群建设的针对性不强。三是专业设置改进策略。刘夏等指出要发挥学校优势,打造特色专业群,提高专业设置灵活度,培育前瞻性专业以及建立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动态体系等来解决高职院校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存在的问题。侯国强等指出针对专业和区域产业结构不匹配需要建立联动共享机制,突出学校主体地位和强化政府指导功能。纵观现有研究,关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适应的研究论文不在少数,其研究内容从宏观研究转向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研究,研究层次也从宏观政策分析聚焦到省市和学校层面上来。已有研究均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发,但是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实证材料的分析,鲜有学者澄清其价值,也缺少深层次逻辑理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涉及多维度的问题,明晰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对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价值。着眼于此,我们力求为高职院校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审视其发展现状,同时提出相应的路径,进而回应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现实诉求,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价值澄清

(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适度超前于区域产业结构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适度超前于区域产业结构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结构不断进行优化调整,第一产业的比重有所下降,第二、三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逐渐形成的现实背景下,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还不能有效对接产业结构。迟滞性是所有教育类型的一个显著特征,职业教育也不例外,人才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速成”。世界经济多变和发展不稳定的后疫情时代,在进行专业设置时必须具备前瞻性的布局。具体来说,高职院校要按市场发展要求进行专业规划,在设置时要认真进行市场调研,把握行业的最新趋势,同时充分考虑到人才培育的周期性,从战略高度上进行专业建设。在培育目标上,定位人才培育规格时,不应局限于参考当前的行业现状,而应依据整个行业(产业)动态发展趋势带来的行业新特征,制定和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适度超前产业结构,避免造成结构性的就业和失业问题,为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助力。总之,在专业设置上适度超前于产业结构是必要的,适度超前有利于释放高职院校的专业潜力和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课程与教学的改革,避免专业设置不合理带来人才的恶性竞争。

(二)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引领区域产业结构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引领区域产业结构的发展。当今世界各国在科技创新方面不断地进行投入,力求取得竞争优势,这无疑加速了全球投资贸易新格局的形成。纵观国际,德国率先提出了“工业4.0”的国家发展规划,智能化的工业生产方式正在形成,第四次工业革命已经到来。反观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已经进入到加速推进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我国要从“制造大国”变成“制造强国”,不断向着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惟有走创新驱动这一条路,才能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人才是创新驱动的根本保障,因此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不仅要立足于当前区域产业结构发展需求,还要审视全球范围内的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的大趋势,升级传统专业,开发新专业,引领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从市场的角度上看,不断变化的劳动力市场也预示着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结构能否满足产业结构的变化,这是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重大挑战。这一关键环节直接决定着高职院校的存在价值,也对高职院校的未来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并引领其发展,不仅能够保证高职教育和产业发展的配合度,而且能够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的智力效应,带动产业的良性发展。

(三)高职院校要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专业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融入市场经济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一条基准线。高职院校不仅要明确高职教育发展的最终归宿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确保专业培养目标质量的前提下,还要明确职业性是高职教育的基本属性。近代工业化社会开始,社会职能分工所需求的职业技能、职业知识、职业规则纳入到高职教育领域,并且逐渐演变成高职院校设置专业的基本依据。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调整幅度超过60%,释放的信号显而易见,意在应对行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具体到各高职院校,如果不考虑市场需求,盲目设置专业,那就无法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长远需求,无法实现职业教育独特的育人目标。也就是说,高职院校在进行专业设置时要坚持以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就业率、订单人数以及新生的报到人数作为主要依据,在分析产业、职业、专业关系的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链现代化,市场需求偏低的专业坚决迅速调整,甚至果断停止招生。总之,职业分类、职业人群规模以及职业未来发展趋势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以市场为导向的首要内涵。高职院校在专业调整设置过程中,要根据市场的动态变化不断进行专业的调整和优化,这是一项基本考量。惟其如此,高职院校才能为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实践向度

(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政策诉求不明晰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属于不同领域的两个主体,要把两者结合在一起,发生互动和联系,仅仅依靠自发的因素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一个理想的权威机构和可靠的外力促使两者良性匹配。当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在政策诉求方面不够明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资金投入方面的政策诉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是其办学的关键一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颁布后,虽然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在不断提升,但调查表明高职院校的办学成本远高于普通高校,一方面是人力成本较高,大部分高职院校围绕市场设置专业,实训课程占比较大,需要高薪聘请校外“双师型教师”或者专家参与实训教学。另一方面是硬件设施成本。《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对职业院校的教学设备值、生均房舍面积、图书等办学条件指标有明确的最低标准。只有达到最低标准才能办学,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达标建设。职业院校提升自身教育质量主要还是靠地方性的投入和自筹经费,《教育法》规定: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不足,经费的短缺不仅使得高职院校的整体质量难以得到提升,进而还会忽略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这一关键环节。高职院校出于办学收益和办学成本的基本考虑,也会设置大量“热门”专业,如财经、管理、计算机等专业吸引新生,减轻招生压力,以“出色”地完成每年的招生任务,扩大自身的办学规模。其次是政府宏观调控不到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产业区域结构匹配并非一蹴而就,这项工作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政府担负起特定职责和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履行宏观调控职能。但是目前在专业布点、调整专业结构和专业建设制度方面依然存在较大的问题,政府仍然批准雷同度较高的专业设置。以福建省2021年5所“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不同专业布点为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财经商贸等专业占比较大,呈现出较“热”现象,而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呈现较“冷”现象。出现此现象的原因是,缺乏相关的政策加以宏观指导和引领,统筹协调“冷”门和“热”门专业发展。

(二)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内生力不充足

内生发展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学者鹤见和子的“内生发展论”,早期内生发展理论主要运用于经济学领域,如区域制度创新、人力资本积累、发展转换能力等。但随着古雷特、佩鲁等学者倡导发展从“物”向“人”的转向,内生发展理论进入多学科发展时期,包括教育领域。内生力的培育对于高职院校和专业匹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重视内生力的培育是当前主要的工作方向。内生力不足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缺少沟通联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源于自身的使命和追求,要做到两者的互动合作务必要推进其深层次联系,区域产业方要了解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情况,高职院校方也要摸清产业方的需求,只有做到多维度、立体化的沟通才能发挥双方的效能。但是调查发现,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的沟通主要依靠人情关系、部分项目对接,信息沟通不畅。其次是高职院校方在专业设置工作中思想观念过于传统守旧,不敢解放思想,专业设置评估团队的缺位等。对于产业行业方来说,外界有时无法探求到区域产业结构变化的内容与时间,对行业所需的劳动力、结构、数量、质量等需求难以做到准确的预测。由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对其追求经济利益的提升影响不够直接,导致产业行业方欠缺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工作与其匹配的关注。第三是直接和间接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形式主义严重以及产教融合的合作效益偏低,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职业院校以及相关科研成果与企业签约转化不到30%,相对较低的科研转化率使得各方参与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的积极性偏低。

(三)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评价机制不健全

专业作为高职院校办学的基本单元,不能再承袭原先的专科建设方式和办学惯性。专业设置之后并不是“万事大吉”,需要运用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价值判断。即对学校工作的目标、人才培养工作达到教育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由此,一套成熟的评价体系作为引导至关重要。具体来说,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评价机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评价主体缺位。一直以来,我国的教育评价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其他的评价主体配合,这样的评价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这样的评价方式,促进了我国教育的进步与发展。但随着我国教育发展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尤其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政府主导的教育评价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对于专业设置是否符合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区域经济的发展态势以及是否专业、客观、公平、全面地调研利益相关体的多元化需求等问题,缺乏公正的第三方评价主体。注重第三方力量的参与,才能更为独立公正地评判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是否符合区域经济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此外,评价的内容和方式往往迫于行政压力或是由领导拍板决定,这样流于形式的评价方式,导致了专业设置出现高度雷同或者不切合区域经济的发展实际。其次是评价维度的不清。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要考虑两者匹配的过程中出现的教育领域和经济领域的问题,评价的维度要遵循教育和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不能偏离。但是目前的评价指标和维度多注重招生规模和毕业生的就业指标,欠缺对区域经济发展、学生个人成长、师资专业力量等方面的综合衡量,因而有失偏颇。第三,专业设置缺乏容错机制。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和区域产业结构良性匹配,这个过程中要设置相应的容错机制。缺乏容错机制会导致相关主体在工作过程中顾虑重重,为了避免失误采取得过且过的态度,导致创新意识和动力的不足,因此相关责任主体构建容错机制,激发自身的创新力,应成为当下高职院校提升专业设置水平的重要内容。

(四)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发展平台建设不力

如前所述,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能否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需要借助一些外力来促成两者匹配,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忽视平台的打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产教融合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制度不够健全,行业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暇关注教育。行业企业对于学校的专业设置更是“漠然置之”。事实上,人才培育的目标与规格定位、专业设置与调整、实训基地建设、课程的教育改革,每一项工作都需要产教(校企)双方的合作,这是由高职教育的特性决定的。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尤为关键。然而目前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产教融合平台打造涉及主体的责任不明。产教融合涉及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三大主体,但是三方的责任不够明确。如政策鼓励、资金支持等宏观调控功能没有及时发挥,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高职院校在面对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时存在“有事不管,图利积极”的现象。其次是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的驱动力不足。“利益驱动”是利益攸关方付诸行动的前提。一方面,大部分高职院校选择与企业合作的利益诉求在于培养专业对口人才和提供就业岗位,提升本校学生的就业率,企业行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的主要兴趣点在于订单式的培养适用人才,而在产品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等方面,企业更愿意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在一些人才培养项目中,企业也面临诸多选项,不愁找不到合作的院校。另一方面和两大主体的性质有关,长期以来校企合作、产教平台的搭建往往是在国家的政策驱动下被动开展,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盈利性,而职业院校更多地偏向于育人,公益性更加明显,所以两者的合作存在一定的矛盾,导致两大主体在建设产教融合平台的驱动力不足。

四、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优化选择

(一)政策支持

任何教育改革都离不开政策的支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也不例外。政策往往直接或间接决定着专业设置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回应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政策诉求,一方面要在政策指向上重视对高职院校资金资源的合理分配,相关部门要积极评估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能力、现状,制定相关政策导引资金投入朝着专业设置倾斜。同时政府要进行科学研判和制定一些对于行业企业的利好政策,这些利好政策侧重于支持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工作,逐渐建立起社会各方力量对高职院校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除了要求地方政府做到“站得出来”“拿得出手”,还要鼓励行业企业组织对高职院校进行资本投入,一定程度上遏制高职院校趋利行为。这样高职院校可以集中精力搞教学,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规划、师资力量的质量提升添砖加瓦,进而一定程度上回归办学初心,不断提高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适切性。另一方面是政府不仅要促成各方对高职院校的资金投入,还要切实履行政府的行政管理监督职能,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一些专业指导细则,对专业设置进行规范化指导,对于学校开设新专业、淘汰旧专业进行严格审核。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提升的责任,定期组织教育专家对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估其是否满足专业设置要求,对达不到条件的专业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除此之外,“双师型”教师的队伍质量提升,专业设置“领头羊”的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力量的发挥,都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职能才能实现。

(二)内生力培育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关键,加大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产业结构匹配之间内生力的培育是促进高职院校长久发展的必然选择。政府虽然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只是外部性的力量,专业设置的实施者和最终决策者还是高职院校自身。概言之,高职院校是专业设置最重要的主体。而就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产业结构匹配而言,内生力的培育主要涉及两个重要的主体,其一是高职院校,其二是行业企业。要加强内生力的培育首先要加强高职院校方和区域产业方的联动沟通,高职教育和区域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是两个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惟有通过两者之间的信息流动,才能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就高职院校来说,首先在理念上要摆脱陈旧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在专业设置的过程中把进一步解放思想、顺应市场的变化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先导性工程。其次是高职院校要成立专业设置评估团队,校内的评估团队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评估团队主要工作是在专业设置前、设置中、设置后进行全过程评估。学校的自我评估侧重于评估的诊断性功能,依据专业评估方案对专业设置的水平和质量进行自我评判,充分发挥学校建设专业的主体作用。同时,高职院校要自觉进行专业分析和评判,及时了解专业设置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克服专业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盲目性。高职院校不仅从学校自身角度审视专业的设置情况,还要站在市场的角度,适时追踪反馈不同专业毕业生毕业去向,分析本校学生毕业就业情况,将专业设置由简单满足市场岗位需求扩展到主动去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而实现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第三,要明确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学习主体,专业选择和专业发展已经成为学生追求自我成长、展现个人才能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在专业设置中不仅要把学生的发展和市场需要联系起来,突出能力训练,发挥实践的作用,还要将学生培养由职业技能训练升级为综合素质的提升,重视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主动快速适应工作的社会生存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就产业结构方来说,应以行业协会为依托,主动释放产业结构发展目标、发展状况、岗位需求等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实践的过程中,主动沟通和明确要求。除了激发高职院校和区域产业结构两者内生动力,内生力的培育还要调动利益攸关方的参与积极性。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涉及的利益攸关方包括政府、学校、家长、学生、学校管理者,这些主体都应一起参与专业设置的发展决策,并基于利益攸关方视角构建参与主体的协商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收集和目标导向的可持续发展。总之,内生力的培育离不开高职院校和产业结构中的任何一方。各方要结合自身的条件、拥有的资源,着力培育自身的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的匹配能力,从而更好地提升契合度。

(三)形成科学评价机制和容错机制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能否和区域产业结构相匹配,能否成为高水平专业体系,需要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驾护航。“职教20条”强调要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评价,需要在政府的推动下成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制定评价标准、确定评价目标。评价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应主要从以下维度来思考。首先,专业设置是否符合学校的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高职院校在成立之初,会按照国家专业设置指导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比如农业类院校、财经类院校等,这是一个基本定位。同时还要符合经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的专业建设规划意见,专业的设置必须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合理的规划,不能在办学过程中背离原定办学规划的预定轨道。其次,专业的布局是否符合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及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如何。《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到2035年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因此不论是政策要求还是办学实践中,需要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是否符合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行评价。第三,专业设置是否符合教育的规律。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属于教育内涵中重要而独立的单元,不能违背教育的规律,前提是要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基本需求,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制定多样化、个性化的培养方式,最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的。总之,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评价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各方面的边界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机制在生成到成熟运作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很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套包容性的容错机制。容错机制运用到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当中,不仅可以调动学校在专业设置工作中的积极性,还可以激发创新动力。但是容错机制的建立要处理好一些原则性的问题,比如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出现的错误,不能是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只有对其进行约束才适用于容错机制。

(四)产教融合平台打造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方针对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尤其是职业院校发展来说既是契机也是挑战。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升级,职业院校需主动回应产教融合的现实需求与时代要求,要把职业教育放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内化到区域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尤为关键,这样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保证信息的有效沟通。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涉及三大主体:高职院校是第一大主体也是核心主体,承担着输送高技能人才、市场链接、创新支撑等功能。高职院校明确自身的责任不仅要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还要利用好产教融合平台实现为区域经济输送高质量人才的使命。具体而言,高职院校要把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当中,尽可能邀请区域内一线专家参与课程的开发,模拟真实可操作性的工作环境,把企业的真实工作状态和工作任务展现给学生,这样不仅能够增强专业的社会适应性,还能够保证产教双方稳定深度融合。产教融合的第二大主体是行业企业方,行业企业是专兼职师资的培养、引领专业设置与定位调整、实践教学“育人支柱”的提供方。产教融合平台兼顾产和教,目标是“教”出高质量的技术人才,“产”出的是切实的市场价值。产教融合的第三大主体是政府,要推动区域内产业经营和育人活动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看得见的手”。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如果任由产教双方的自主匹配,则难以实现有效融合,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更难以达到理想状态。因此政府要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多种手段激发各方参与产教融合平台的深度打造,最终促使产教双方形成动态平衡和可持续的联结,进而打破“企业冷,学校热”的专业设置局面,形成适应产教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利用产教融合平台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未来劳动者的素质。除了明确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方的责任,还要注意激发各方对于平台建设的驱动力。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一定要注意各利益攸关方的诉求,综合平衡产教融合过程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等的利益要求,而不是为了其中任何单一主体利益的最大化。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力需求质量保持高位的同时,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不是技术和技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应更多着眼于培养与现代技术应用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平台不仅要立足职业性和基础性,还要代表产业发展的先进性和市场性。总之,产教融合平台的打造是推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匹配的关键路径,也是推动区域人才供需平衡的重要抓手。